常州幼儿师范学校期中、期末考试规则(教师)
一、考场要求
1.学校在安排考场时,原则上按一个考场35人左右进行编排(混合考场除外),按7行×5列的方式,尽量拉开横向距离,安排座位,课桌反向,考生面向讲台就坐。
2.课桌左上角贴上考试座位贴,内容包括考生姓名、班级和学号。
二、监考要求
1.监考老师于考前15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,然后直接去考场。
2.监考老师进入考场后,观察位置安排是否合理,课桌是否反向,可以进行适当调整,然后要求考生将与考试有关的资料统一交至讲台。监考老师板书考试科目、时间和试卷页数。随后发卷,督促考生在试卷规定的地方填写好班级、姓名、学号等,考生看卷。开考铃声响后,监考老师提醒考生开始答卷,考试结束铃声响后,监考老师才能收卷。
3.监考老师在监考过程中应集中精力,严肃认真,忠于职守。监考期间,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,如阅读书报,玩手机等,并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开至静音状态。
4.若在监考过程中发现学生作弊(必须有证据),监考老师要写好详细说明,保留物证,并将作弊考生带至教务处进行处理,不得直接交给班主任。
常州幼儿师范学校
2013年9月